发布机关:区卫健局发布日期:2023年5月5日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西安市莲湖区俏丽美容院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莲卫医罚〔2023〕8号 | 2023.5.4 | 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
浏览次数:次
发布机关:区卫健局发布日期:2023年5月5日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西安市莲湖区俏丽美容院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莲卫医罚〔2023〕8号 | 2023.5.4 | 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