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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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002472 |
发布日期 |
2023-04-21 15:38 |
来 源 |
区卫健局 |
内容概述 |
序号当事人案由处罚依据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时间处罚结果1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双府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知道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莲卫医罚〔2023〕15号2023.4.20罚款人民币37000元 |
发布时间:2023-04-21 15:38
来源:区卫健局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双府社区卫生服务站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知道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3〕15号 | 2023.4.20 | 罚款人民币3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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