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0日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西安鑫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78号 | 2021.12.6 | 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
2 | 陈新玉 | 非医师行医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79号 | 2021.12.6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
| 联合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 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粉尘、噪音)的作业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二款、《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 | 莲卫职罚〔2021〕7号 | 2021.12.6 | 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整。 |
| 西安莲湖五朝九体国医馆有限公司 |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莲卫传罚﹝2021﹞15号 | 2021.12.6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 |
| 西安莲湖红娟诊所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案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76号 | 2021.12.6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 西安中北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分公司及医疗机构名称为:西安中北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莲湖劳动路口腔门诊部 | 允许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医师从事诊疗活动案 | 1、使用未变更执业地点的医师开展口腔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2、使用未变更执业地点的护士开展口腔护理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护士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75号 | 2021.12.8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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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中北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分公司及医疗机构名称为:西安中北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莲湖劳动路口腔门诊部 |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 1、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2、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行为违反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莲卫放罚〔2021〕11号 | 2021.12.8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
| 西安中信丝绸之路大酒店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莲卫公罚〔2021〕19号 | 2021.12.10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6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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