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10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发布机关: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序号

当事人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结果

1

陕西柏士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莲湖丰庆路诊所

使用药品未按规定开具处方案

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的规定

莲卫医罚2021〕56号

2021.10.27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2

刘发全

使用药品未按规定开具处方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的规定

莲卫医罚2021〕57号

2021.10.27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3

西安莲湖刘新荣中医诊所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莲卫传罚〔2021〕12号

2021.10.28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4

西安莲湖刘新荣中医诊所

未按规定书写处方案

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

莲卫医罚2021〕70号

2021.10.28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