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陕西柏士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莲湖丰庆路诊所 | 使用药品未按规定开具处方案 | 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56号 | 2021.10.27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2 | 刘发全 | 使用药品未按规定开具处方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57号 | 2021.10.27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3 | 西安莲湖刘新荣中医诊所 |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莲卫传罚〔2021〕12号 | 2021.10.28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4 | 西安莲湖刘新荣中医诊所 | 未按规定书写处方案 | 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70号 | 2021.10.28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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