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黄昌龙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34号 | 2021.8.31 | 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
2 | 西安长安强森医院有限公司 | 使用不具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独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及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1、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和第(九)项的规定; 2、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45号 | 2021.9.1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1500元整 |
3 | 董红宇 | 非医师行医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47号 | 2021.9.1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
4 | 范琼琼 | 违反技术操作规范案 | 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46号 | 2021.9.1 | 警告 |
5 | 西安越恩健身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游泳池水质进行卫生检测案 | 1、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莲卫公罚〔2021〕13号 | 2021.9.1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6 | 陕西玉祥丽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莲卫公罚〔2021〕5号 | 2021.9.1 |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7 | 西安铭成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莲卫传罚〔2021〕9号 | 2021.9.1 | 罚款人民币1500元 |
8 | 西安普惠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 医疗机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 莲卫放罚〔2021〕7号 | 2021.9.1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
9 | 西安莲湖宜民诊所 | 未开具处方为患者使用药品及未按规定填写门诊日志案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处方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40号 | 2021.9.1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2000元 |
10 | 西安莲湖优雅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莲湖龙首北路门诊部 | 未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使用过期药品(医用氧气)案 | 违反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二条 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50号 | 2021.9.2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2000元 |
11 | 西安莲湖得赞口腔诊所 | 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案 |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 莲卫放罚〔2021〕5号 | 2021.9.2 | 警告 |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