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据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 莲卫职罚〔2021〕2号 | 2021.7.2 | 警告 |
2 | 西安莲湖仁佑中医门诊部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1、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1〕41号 | 2021.7.5 | 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
3 | 陕西美丽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2、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莲卫公罚〔2021〕8号 | 2021.7.6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2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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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安市莲湖区栖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3、 (1)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4、 (2)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莲卫公罚〔2021〕9号 | 2021.7.6 | (1)、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200元整; (2)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合并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22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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