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序号

当事人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结果

1

西安莲湖秀莲诊所

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案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莲卫传罚〔2021〕6号

2021.6.22

警告

 

2

王永红

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莲卫医罚〔2021〕33号

2021.6.22

警告

 

3

田丰

违反卫生计生行政规章制度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莲卫医罚〔2021〕36号

2021.6.22

警告

 

4

张佳乐

违反卫生计生行政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案

1、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莲卫医罚〔2021〕16号

2021.6.22

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