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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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104013398214U/2021-004839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11:14 |
来 源 |
莲湖区卫健局 |
| 内容概述 |
序号当事人案由处罚依据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时间处罚结果1西安普惠健康体检有限公司莲湖普惠健康体检中心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病理检测活动案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莲卫医罚〔2020〕99号 2021.4.28 1、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2、吊销眼科的行政处罚 2西安莲湖学主诊所使用过期消毒产品案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七条第(五)项,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莲卫医罚〔2020〕11号2021.4.281、警告;2、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
发布时间:2021-04-30 11:14
来源:莲湖区卫健局
|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西安普惠健康体检有限公司莲湖普惠健康体检中心 | 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病理检测活动案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0〕99号
| 2021.4.28
| 1、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2、吊销眼科的行政处罚
|
2 | 西安莲湖学主诊所 | 使用过期消毒产品案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七条第(五)项,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莲卫医罚〔2020〕11号 | 2021.4.28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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