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

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

 

发布机关: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0年4月8日

 

 

序号

当事人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结果

1

西安莲湖李书芳诊所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处方案

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莲卫医罚﹝2020﹞1号

 

2020.4.1

1、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

2

西安莲湖优雅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莲湖龙首北路门诊部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莲卫放罚﹝2020﹞3号

2020.4.1

1、罚款1000元整

3

西安莲湖唯诺口腔诊所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款,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五)项的规定

莲卫放罚﹝2020﹞1号

2020.4.8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