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3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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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001143 |
发布日期 |
2026-03-26 17:36 |
来 源 |
区卫健局 |
| 内容概述 |
2026年3月18日至26日,对多家单位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涉及陕西恒博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莲湖星火路中医诊所、刘玉盼、西安雁塔大象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莲湖双人府口腔门诊部等,案由包括违反广告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处罚内容有警告、罚款等。 |
发布时间:2026-03-26 17:36
来源:区卫健局
|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 1 | 陕西恒博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莲湖星火路中医诊所 | 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医疗广告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2026.3.18 | 警告 |
| 2 | 刘玉盼 | 发现医嘱违反诊疗技术规范未及时向医生提出案 | 违反《护士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依据《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2026.3.18 | 警告 |
| 3 | 西安雁塔大象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莲湖双人府口腔门诊部 | 未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 | 2026.3.19 | 警告 |
| 4 | 西安莲湖初心诊所 | 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消毒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 2026.3.20 | 警告 |
| 5 | 檀悦(陕西)足浴科技有限公司 | 控烟处罚 | 违反《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依据《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2026.3.24 | 罚款500元 |
| 6 | 檀悦(陕西)足浴科技有限公司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2026.3.24 | (一)警告;(二)罚款500元 |
| 7 | 檀悦(陕西)足浴科技有限公司 | 1、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2.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二)项 | 2026.3.24 | (一)警告;(二)罚款1000元 |
| 8 | 西安惠慈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莲湖大兴东路丽苑诊所 | 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消毒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 2026.3.26 | 警告 |
| 9 | 西安惠慈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莲湖大兴东路丽苑诊所 |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未清洗消毒案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 2026.3.26 | 警告 |
| 10 | 西安惠慈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莲湖大兴东路丽苑诊所 | 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2026.3.26 | (一)警告;(二)罚款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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