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3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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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001142 |
发布日期 |
2026-03-19 17:27 |
来 源 |
区卫健局 |
| 内容概述 |
2026年3月,西安军海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被警告并罚款11000元;西安莲湖乔敏诊所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罚款10000元;韩博因超出核准登记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被警告、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90元。 |
发布时间:2026-03-19 17:27
来源:区卫健局
|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处罚内容 |
| 1 | 西安军海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案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34.6,违法类型:轻微)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6﹞1号 | 2026.3.17 | 警告; 罚款11000元 |
| 2 | 西安莲湖乔敏诊所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22.5,违法类型:轻微)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6﹞9号 | 2026.3.19 | 罚款10000元 |
| 3 | 韩博 | 超出核准登记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依据《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36.13,违法类型:轻微)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6﹞4号 | 2026.3.19 | 警告; 罚款1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1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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