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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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6-000476 |
发布日期 |
2026-02-05 15:03 |
来 源 |
区卫健局 |
| 内容概述 |
2026年1月6日至14日,相关部门对多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包括西安邦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卫生检测、西安悦华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废物分类不当、陕西蜜思优颜序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储存设施未定期消毒清洗、西安元春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禁烟管理违规,处罚内容有警告、罚款、责令改正等。 |
发布时间:2026-02-05 15:03
来源:区卫健局
|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 1 | 西安邦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对场所进行卫生检测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2026.1.6 | 警告; 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 2 | 西安悦华医疗美容门诊部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第(三)项 | 2026.1.8 | 警告; 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责令立即改正 |
| 3 | 陕西蜜思优颜序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未定期消毒清洗案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 2026.1.9 | 警告 |
| 4 | 西安元春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在禁止吸烟区域内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售烟机器具;未对在禁烟公共场所吸烟者进行劝阻案 | 违反《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依据《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2026.1.14 | 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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