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 处罚内容 |
1 | 西安长德口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莲湖丰禾路口腔诊所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22.5,违法类型:轻微)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5〕7号 | 2025-8-1 | 罚款金额10000元。 |
2 | 刘倩 | 非医师行医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36.15,违法类型:轻微)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5〕8号 | 2025-8-1 | 1.罚款金额2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
3 | 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 | 特殊治疗未告知医疗替代方案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5﹞14号 | 2025-08-06 | 1.警告; 2.罚款金额10000元。 |
4 | 母义龙 | 医师未变更执业地址执业案 | 违反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5﹞11号 | 2025-08-06 | 1.警告; 2.罚款金额1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17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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