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1 | 西安零距离健身有限公司(西安零距离健身有限公司未央路第二分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游泳池进行水质检测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 2025.7.31 | 警告 罚款1000元 |
2 | 陕西水木华屹体育健康服务公司 | 现场快捡该泳池池水游离性余氯值为2.91mg/L,标准范围0.3-1.0mg/L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2025.7.31 | 警告 |
3 | 西安希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2025.8.4 | 警告 罚款500元 |
4 | 西安市莲湖区茗伊足道馆 | 控烟处罚 | 违反《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依据《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2025.8.4 | 罚款500元 |
5 | 纽斯曼(西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2025.8.6 | 警告 |
6 | 西安悦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2025.8.7 | 警告 罚款500元 |
7 | 西安悦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2025.8.7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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