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3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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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001369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15:40 |
来 源 |
区卫健局 |
| 内容概述 |
2025年3月,陕西正气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莲湖立信路诊所、西安莲湖张政口腔诊所、西安华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莲湖大兴西路门诊部因医疗废物管理问题被处罚,前两家诊所被警告,西安华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莲湖大兴西路门诊部被警告并罚款1500元。 |
发布时间:2025-03-28 15:40
来源:区卫健局
|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 1 | 陕西正气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莲湖立信路诊所 | 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案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2025.3.24 | 警告 |
| 2 | 西安莲湖张政口腔诊所 |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未定期消毒和清洁案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 2025.3.27 | 警告 |
| 3 | 西安华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莲湖大兴西路门诊部 | 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封的容器内案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2025.3.27 | 警告,罚款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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