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当场行政处罚(12月)


序号当事人案由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备注
1张建敏非医师行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2024-12-231.没收违法所得1139.8元;2.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