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浏览次数:次
| 索引号 |
2024-002144 |
发布日期 |
2024-06-24 16:44 |
来 源 |
区卫健局 |
| 内容概述 |
序号当事人案由处罚依据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时间处罚结果1西安市莲湖区阎瑾口腔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1.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2.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规定莲卫放罚〔2024〕1号2024.6.211.警告2.罚款900元 |
发布时间:2024-06-24 16:44
来源:区卫健局
|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 1 | 西安市莲湖区阎瑾口腔诊所 |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 1.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2.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规定 | 莲卫放罚〔2024〕1号 | 2024.6.21 | 1.警告2.罚款900元 |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