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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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001541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09:12 |
来 源 |
区卫健局 |
| 内容概述 |
序号当事人案由处罚依据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时间处罚结果1西安市莲湖区麦丽霏科技美肤生活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莲卫医罚〔2024〕9号2024.4.8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2.罚款40000元;3.没收医疗器械。 |
发布时间:2024-04-11 09:12
来源:区卫健局
|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结果 |
1 | 西安市莲湖区麦丽霏科技美肤生活馆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 莲卫医罚 〔2024〕9号 | 2024.4.8 | 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2.罚款40000元; 3.没收医疗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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