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我区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按照《陕西省关于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陕民规〔2025〕3号)文件规定:凡户籍在莲湖区辖区,年龄在70周岁以上者(含70周岁),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其标准为: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60元,本季度新增申领人数3932人。
2025年第四季度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全区实际发放人数为93675人,实际发放补贴总金额为2051721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29-87383687
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