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普惠托育服务认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莲湖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莲湖区普惠托育服务限价延用2022年标准执行,即托育机构乳儿班(6个月-12个月)每月托费最高不超过2400元;托小班(12-24个月)每月托费最高不超过2200元;托大班(24-36个月)每月托费最高不超过2000元;混龄班(18-36个月)每月托费最高不超过2100元,以上最高收费均不含幼儿餐费。

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至5月11日

地址:莲湖区北院门159号

邮编:710003

电话:87259146,8734931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