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五年内的西安市行政区域户籍高校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首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条件。
1.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2.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才可申请补贴。
3.补贴申领期限为2年,即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
(三)补贴标准。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
(四)所需材料及申请流程。
1.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申请流程。
工商注册在莲湖区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请,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无误的,经区人社部门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再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发放至个人。
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及社保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函〔2018〕354号)为依据
以往文件与本文不相符的,以本文为准。本文执行截止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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