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4号)
二、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在莲湖区域内能够提供良好就业见习场所,具备就业见习指导师资能力,提供有质量的就业见习岗位,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可申报开展见习工作。
三、申请资料
1.西安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批表。
2.西安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3.西安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4.法定注册登记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等。
四、认定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向区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区人才中心在收到材料后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3.考察汇总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由所属人社部门发文认定。
5.报市人才中心备案,就业见习基地开展见习工作。
被认定成为见习基地的单位可以自主或通过区人才中心帮助招聘见习生,对见习基地接受见习的见习生,由政府每人每月为见习生发放1200元见习补贴,补贴时间3—12个月。对考核合格,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见习基地,将按照留用人数对就业见习基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29-8862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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