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西安市用人单位近一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人数,按照养老保险300元/人/月、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三、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影印件

2.用人单位基本户证明材料影印件

四、申请方式

在秦云就业网站qinyunjiuye.cn申报

莲湖区人社局就业中心咨询电话 029-8954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