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
西安市为全面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全面实施西安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聚焦“以产引才、以才促产”,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实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特制定了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
二、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申请条件
本办法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用人自主权、在西安市依法登记注册并经营纳税一年(含)以上的用人单位中法定退休年龄内,已在西安工作、与西安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应人才,或在西安自主创业一年(含)以上人员,或驻西安市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认定人才标准
地区优秀人才: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的硕士学位人员;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获得省、市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吸引就业20人(含)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人;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税后)待遇的人员。
实用储备人才:主要指具有硕士、学士学历学位以及具有中级职称、技师资格的人员。
四、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人才认定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推优申报、受理确认部门审查、分级分类公示、评价确认、统计入库。
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咨询电话 :029-88623173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