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233号)文件要求,对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见习基地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核算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经审核,我中心拟为一家就业见习基地拨付一名见习人员追加管理费补贴金额共计2000元(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天(2026年1月16日—1月2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8623173
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6日
附件
2025年追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人员明细表
(核算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序号 | 见习单位名称 | 姓名 | 见习期 | 见习生总人数 | 留用人数 | 留用率 | 补贴金额(元) | ||||
1 | 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段文丽 | 20240801-20241031 | 1 | 1 | 100.0% | 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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