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
莲湖区就业见习追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233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4号)要求,我区对符合追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原一次性留用补贴)的见习基地进行审核。拟确定我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西安安琪儿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共计4人符合申领条件,补贴金额共计8000元。

现将符合追加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条件的见习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8623173

附件:

莲湖区就业见习追加管理指导费(原一次性留用补贴)审核发放名单

序号

基地

名称

人数

留用

人员姓名

见习开始时间

见习结束时间

合同开始时间

合同结束时间

享受补贴人数

上岗总人数

补贴金额(元)

1

西安安琪儿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1

曹敏

2024-04-01

2024-06-30

2024-07-01

2027-06-30

4

6

2,000



2

王月怡

2024-05-01

2024-07-31

2024-08-01

2027-07-31



2,000



3

文佳敏

2024-05-01

2024-07-31

2024-08-01

2027-07-31



2,000



4

刘晓青

2024-05-01

2024-07-31

2024-08-01

2027-07-31



2,000

合计金额(单位:元)

8,000.00

共计1家单位补贴金额合计:8000元(捌仟元整)

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