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须知


    一、办证服务点承担的任务。各办证服务点承担着为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的任务,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热情为老服务。

二、办理老年优待证的范围。凡西安市户籍人口及长期居住在我市,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免费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65周岁以上老年人已办理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或《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到70周岁,继续使用,不必重新换证。)

三、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程序。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的可到下列任一办证服务点办理,立等可取。

(一)北郊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层9号窗口,电话:86785045;

(二)碑林区南院门27号(原市委大院1号楼1层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87366032;

(三)莲湖区桃园路1号莲湖区政府服务中心1层17号窗口,电话:88639193;

(四)灞桥区长乐东路1633号灞桥区民政局办公楼1层,电话:62666948;

(五)长安区长乐街民政社区办公楼3层,电话:85637109;

(六)新城区西五路26号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市体育场北门西侧),电话:87441935;

(七)临潼区桃源路83号临潼区民政局红楼1层,电话:83873865;

(八)蓝田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院内),电话82738752

(九)周至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院内),电话:87114025;

(十)高陵区昭慧路党政服务中心224号窗口,电话:86926504

(十一)阎良区凤凰东路5号军休所办公楼1,电话:86868580

四、无身份证原件办理程序。无身份证原件办理的,需持老年人户口本或临时身份证及1张两寸免冠证件照片,前往北郊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B109室办理。

五、区县单位集体办证程序。区县老龄办、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社会组织受老年人委托集中代办“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的时限是5个工作日。(如持老年人的身份证原件,可到上述11个办证服务点的任意一个现场办理;如持老年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提供老人的1张两寸免冠证件照片,前往北郊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B109室办理)

六、外省、市户籍办证程序。外省、市户籍老年人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还应当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原件,方可办理。

七、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程序。“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如果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时,应当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方可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