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保市场主体为主线,进一步优化服务、改进作风,大力扶持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为莲湖区经济建设平稳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如下措施:
1.优化个体工商户办照审批程序。推行“零见面”审批,鼓励市场主体领取电子证照,持续推广线下“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只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不再提交其他材料”简易快办措施,开办全流程尽量压缩在半个工作日办结。
2.包容扶持“四新”主体发展壮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主体给予“包容期”管理。在包容期内,通过预警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建立“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规行为,进行告诫说理,责令限期改正,指导企业自觉纠错。
3.加强食品餐饮等行业服务指导。对拟开办食品经营“三小”企业,指派专人主动对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让企业走冤枉路、花冤枉钱,减少许可程序所需时间,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依托网络定期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警示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主动纠改典型问题,降低经营者违法受罚风险。
4.助力“夜间经济”有序开展。在落实疫情防控和“门前三包”责任的前提下,鼓励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城市公共空间举办美食节、啤酒节、咖啡节、茶博会、农产品展销会等主题促销活动,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
5.增强小微企业创新活力。依托秦创原创新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对接工作,为企业搭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桥梁,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6.优化提升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协助市场开办方申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改造农贸市场经营环境,促进市场经营发展。
7.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措施。对于情节轻微并能及时纠正、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不违反上位法前提下,一般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采取提醒教育、行政指导、责令整改等方式,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8.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开展“计量惠民”行动,主动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技术帮扶。组织认证机构帮助企业梳理发展难点和质量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帮扶措施。
9.优化信用修复机制。加快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办理工作,对已履行相关义务、申请材料齐全的,当日办结。合理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根据处罚情节轻重分别设置6个月、1年不等的最短信用修复期。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已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经申请可提前移出。
10.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执法检查。深入推进转供电加价、养老机构水电气暖、涉水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政府定价及市场调节价,督促市场主体做到价格公示、明码标价。积极回应市场主体需求关切,解决市场监管领域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解答消费者疑惑和诉求,12315网络平台投诉举报当日内分派,做到不滞单、不留单、零超期,提升群众满意度。
11.强化网络监管。及时开展网络监测,规范第三方网络运营平台经营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同时,对入驻第三方平台的企业,提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以网络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
12.切实改进作风优化服务。牢固树立服务市场主体就是服务稳增长稳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理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严肃处理市场监管人员工作中出现的作风不严不实和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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