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财政局积极落实中省市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有关政策精神

  近日,按照省市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有关精神,莲湖区财政局积极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减轻了社会负担,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将降低的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使区级各相关单位迅速、便捷地了解、执行国家政策;三是要求区级涉及收费的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确保收费清理改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