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提升服务效能意识,强化社团会费票据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区社团组织涉企收费行为

  近日,区财政局为确保我区各社团组织能够按时、按要求参加财政票据年审,积极与区民政局沟通联系,上门发放年审通知文件及使用社团会费票据的社团组织名单。进一步提升了财政票据管理服务意识,加强了我区社团会费票据的监管力度,有效规范了我区社团组织涉企收费行为。

  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和民政部文件要求,社团组织收取会费可以使用财政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区级社团组织的会费票据统一由区财政局发放。截止目前,办理票据领购手续的社团组织共2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