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取消停征和免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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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104013398214U/2016-002625 |
发布日期 |
2016-06-24 10:43 |
来 源 |
区物价局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全面落实中央政策精神,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我区取消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项。涉及对小微企业免征的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登记费、农业部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
发布时间:2016-06-24 10:43
来源: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全面落实中央政策精神,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我区取消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项。其中包括取消或暂停征收的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国土资源部门的征地管理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涉及对小微企业免征的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登记费、农业部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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