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关于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发改社会〔2019〕160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0〕48号),按照陕西省卫健委、陕西省发改委《关于普惠托育服务认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卫家庭发〔2021〕467号)安排,结合我区托育服务工作实际,通过前期摸底调查、实地考察,征求托育机构、相关单位意见,形成莲湖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我区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托育机构乳儿班(6个月-12个月)每月最高收费不超过2400元;托小班(12-24个月)每月最高收费不超过2200元;托大班(24-36个月)每月最高收费不超过2000元,以上最高收费均不含幼儿餐费。

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至莲湖区卫生健康局。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

地址:莲湖区北院门159号

邮编:710003

电话:87259145,8734931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