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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莲湖区顺利了完成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组在一周时间内,按照《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询问财务人员,检查凭证、账簿财务报表,查阅会议记录、政府采购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教育局局机关进行了检查,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情况要求单位迅速调整积极整改。同时,检查组深入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六幼”、“七幼”等幼儿园实地查看了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投入使用情况,将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