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按照市级文件(市财发[2016]165号)要求,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按照每生每年1300元补助幼儿园公用经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按照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6000元的标准进行公用经费补助。
2016年区财政共投入7642用于保障我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公用经费。其中对我区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生均公用经费和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的投入达1530万元;对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投入达6112万元。切实保障了我区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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