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2024年一季度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截至3月31日,我区共分解下达直达资金24,808.34万元,我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分解下达资金,下达率100%,现将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安排情况

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797万元,安排区退役局用于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17.7万元,安排区退役局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用。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890.4,安排区建住局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及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699万元,安排区社保中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4,531万元,安排区社保中心用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工资。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3.91万元,安排区卫健局用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394万元,安排区卫健局用于计生家庭特别扶助补助。

5.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308.99万元,安排区残联18.49用于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142.5万元用于阳光家园项目、148万元用于儿童康复项目。

6.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5,861万元,安排区教育局及各学校用于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5万元,安排区教育局及各学校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110.34万元,安排区卫健局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支出情况

截至3月31日,我区直达资金累计支出6,704.41万元(均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进度27.02%。

三、监控预警及督促整改情况

1.一季度新增“未上传附件”预警信息2条,无“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预警信息。

2.业务督促类报表中无未导入、未发送、待分配指标及疑似错用科目,项目数据、指标数据规范性检查均无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