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莲湖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转型升级、管理创新、民生普惠、依法行政,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稳增长政策,稳步推进财政改革,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全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1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11380万元的96.1%,完成了市级下达的490925万元考核任务的100.14%,比上年同期增长4.3%。分项来看:

  税收收入274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其中:区国税局75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区地税局198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

  非税收入217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

  政策性退税171万元。

  (二)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10484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419939万元的97.75%(人代会年初批准支出预算为306358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市拨专款、上级财力补助、新增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419939万元)。分项来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72%。

  国防支出3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212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25%。

  教育支出758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9%。

  科学技术支出23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8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3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52%。

  节能环保支出15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33%。

  城乡社区支出1831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2%。

  农林水支出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48%。

  交通运输支出5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6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

  金融支出2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94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95%。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4.29%。

  债务付息支出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按现行财政分配体制计算收支相抵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205万元,年终结余9455万元(全部结转,原因为市下专款下达较晚,年底前无法列支),无净结余。

  (三)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2015年,全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997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00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2913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7156万元。

  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140万元。

  2.2015年,全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城乡社区支出109791万元。

  其他支出2017万元。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计算,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1390万元。

  二、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做法

  (一)凝心聚力抓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分析研判经济形势,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大财税动态分析监控,利用综合治税信息软件平台,分析整理疑似漏缴或欠税信息1300余条。零散税源社会化代征实现全覆盖,全年共代征零散税2442万元。“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信息采集、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统筹财经关系,推动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全面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财税扶持政策,营造法治、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拨付“营改增”试点财政扶持资金1971万元,向企业退税977万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拨付资金1410万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整合存量资金12460万元,用于城棚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旅游文化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认真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控制一般性开支,将更多财政资金用于民生。全年民生投入347999万元,民生支出继续保持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缓堵保畅、治污减霾等重点领域支出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四)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向社会公开。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最大限度激活存量资金潜力。国库集中支付及公务卡改革实现全覆盖。对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价试点。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推进分类化解。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率先在十三区县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2015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区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更加规范,虽然未完成年初收入预算,但全面完成了市考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与此同时,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税收收入占比仍然偏低,收支平衡压力增大;预算约束有待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我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预算法》规定,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绩效,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依法理财、突出重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安排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保稳定各项支出;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区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议2016年财政预算主要指标安排如下。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建议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523580万元,同比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334580万元,非税收入189000万元。

  分征收部门情况为:国税局安排87000万元,增长15.2%;地税局安排258040万元,增长23%;财政局安排24000万元;大兴新区安排155000万元;政策性退税安排460万元。

  按照上述收入计划和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6年我区财力为314187万元,考虑到上年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级提前下达的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因素,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356005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10万元。

  国防支出29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20077万元。

  教育支出67324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325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4443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99万元(其中5000万元为区卫生服务大楼债务还本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48419万元。

  农林水支出141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525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59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89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6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214万元。

  预备费4700万元。

  其他支出1104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1000万元。

  上述支出安排中,“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1059.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30%,其中,因公出国经费预算50万元,公务用车预算992万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7.65万元。民生支出安排294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8%。

  (二)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建议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1432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360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23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9729万元。

  彩票公益金收入156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4160万元。

  2.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5382万元(不含上解支出605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71559万元。

  其他支出156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2263万元。

  四、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发挥财政调控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有新转变。支持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方式,通过财政贴息、股权投资、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鼓励社会资源共同投入。积极争取省市各项扶持资金,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就业培训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有新突破。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的中心工作,努力提高财政收入的总量和质量。严格收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形成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财税工作的局面。大力推进综合治税,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继续做好“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加强土地和房产流转环节的税源管控,尽最大努力挖掘潜在税源。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征收,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

  (三)突出惠民生促和谐,促进社会保障水平有新提升。全面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确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抚恤救济、公益岗就业人员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按照政策标准落实到位。加大城市治理、治污减霾、缓堵保畅的资金安排,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认真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支持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达标,支持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加大棚户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投入力度,完善保障房基础设施建设。

  (四)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有新进展。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探索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政府调控能力。严控“三公”经费,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立足新起点,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推动全区财政工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附件莲湖2016年人代会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