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
2023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2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125万元,已明确到相关项目,包括:
(一)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02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1.区住建局红光路(阿房路-西二环)改造项目1000万元;
2.大兴新区管委会莲湖区第三学校项目2500万元;
3.区卫健局莲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1100万元;
4.区城管局市政道路及设施维护项目3000万元;
5.区住建局丰收路铁路涵洞排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2600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125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1.区住建局西大街以北老旧小区及周边改造项目3200万元;
2.区住建局西安衡器厂东家属院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000万元;
3.区城管局莲湖区迎接第十四届全运会城市夜景亮化工程(一期)623万元;
4.区住建局莲湖区西大街夜景亮化工程项目100万元;
5.区住建局莲湖区北大街夜景亮化工程项目162万元;
6.大兴新区管委会三民村地区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40万元。
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将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的预算下达、资金拨付、使用效益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同时统筹安排本区财力,提前制定还款计划,及时、足额归还到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资金。
二、2023年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年初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因收入增加、上级转移支付增加等因素影响,需对收支增减事项进行预算调整。
收入方面:一是得益于经济恢复性增长态势,全年收入增加47000万元,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70000万元调整为417000万元。二是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增加8620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36266万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255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244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58287万元调整为244496万元。三是因市级下达新增债券,增加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200万元。四是因上年末与上级结算时间节点不同产生差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65万元,由年初1700万元调整为1865万元。五是因预算外资金用途转变、一般公共预算超收等原因,年初预算安排的调入资金减少51433万元。综上,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92141万元,由年初预算的664644万元调整为756785万元。
支出方面:一是根据收入调整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74059万元(主要是安排消化暂付款增加25323万元、新增一般债券形成的支出增加10200万元、转移支付支出增加38536万元),由年初预算的372441万元调整为446500万元。二是因收入增加,对应上解支出增加18082万元,由年初预算的270484万元调整为288566万元。综上,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92141万元,由年初预算的664644万元调整为756785万元。
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平衡无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因收入增加、上级补助增加等因素影响,需要对年初预算收支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收入方面:一是由于年中新增出让地块,增加了土地出让收入,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27770万元,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21640万元调整为149410万元。二是上级下达政府性基金补助增加8544万元,基金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180万元调整为9724万元。三是新增转贷专项债券5125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590万元。四是调入资金增加169万元。综上,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增加45198万元,由年初预算的127346万元调整为172544万元。
支出方面:一是由于基金收入超收及调出资金调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63858万元,由年初预算的47820万元调整为111678万元。二是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增加3590万元。三是地铁配套费等上解支出增加1502万元。四是调出资金减少25526万元,由年初预算的79526万元调整为54000万元。综上,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增加43424万元,由年初预算的127346万元调整为170770万元。
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177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因减免房租政策、部分补助资金暂未列支等因素影响,需要对年初预算收支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减少165万元,由年初1000万元调整为835万元;上级补助增加356万元,由年初2167万元调整为2523万元。综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增加191万元,由年初预算的7571万元调整为776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减少1337万元,由年初3142万元调整为1805万元。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7571万元调整为6234万元。
调整后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后,结余1528万元。
三、动用预备费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方案
按照预算法规定,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724万元,在预算执行中未动用,预算调整时调减预备费3724万元,统筹用于“三保”支出。
年初安排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0万元(最终决算数据1865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28号)要求,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面落实按照各级保障范围和标准确定的“三保”支出责任,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结合我区财政收入形势和财政工作实际,申请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65万元。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