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湖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公示表 | |||||
| 序号 | 牵头单位 | 项 目 名 称 | 补贴对象 | 补贴政策执行标准 | 监督 举报电话 |
| 1 | 区人社局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的五类创业人员 | 5000元/人/次 | 029-89549231 |
| 2 | 区残联 | 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 | 莲湖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 2145元/人/月 | 029-87321857 |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具有西安市户籍,年龄在16--70周岁,上肢功能健全、 下肢功能障碍且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代步需求的残疾人;持有效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自愿购买政府指定准入车型且经公安交警部门登记上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低收入下肢功能障碍残疾人优先 | 燃油补260元/人/年,新购置机动轮椅补贫困人员7000元/人/年,新购置机动轮椅补普通人员6000元/人/年 | |||
| 盲人按摩直补点 | 西安市开办,营业一年以上,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盲人按摩机构 | 6000元/个 | |||
| 残疾人驾驶员技术培训 | 本市户籍,考取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证代号为 C1、C2、C5 | 1500元/人 | |||
| 残疾人自主创业补助 | 本市户籍,在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开展自主创业及参与合伙创业的,符合下列条件:1、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持有效且登记时间一年以上《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行业许可证等复印件,若无本条款证照,需提供进入市场或其他经营场所从事个体经营的证明;3、残疾人参与合伙创业需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证、出资证明书复印件(一次性补贴) | 6000元/人 | |||
| 扶持残疾人个体工商从业营业活动项目:本市户籍,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残疾人本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持有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活动;3、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通过个人缴费窗口足额缴纳上年度养老保险的残疾人。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 就业补贴1000元/年/户;社保补贴:1000元/年/户 | ||||
| 应届残疾人大学生见习补贴项目:本市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年通过全日制学习取得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且在用人单位见习的残疾人大学生并取得加盖见习单位公章的见习报告(一次性补贴) | 每人每月补贴生活费10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 ||||
| 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灵活就业综合补贴项目:本市户籍,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下列残疾人员,肢体残疾一、二级、视力残疾一、二级,智力及精神残疾,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且以非全日制就业的弹性工作方式提供社会劳动,并在公共就业机构办理就失业登记,按规定以个人方式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补贴,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 1000元/人/年 | ||||
| 3 | 区住建局 | 城镇居民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 符合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享受廉租房租金标准的保障家庭。 | 221元/人/月,同时设立最低保障标准为220元【名下有房且人均面积不足17平米,按补面积差额计算,即(17平米×户数-实际面积)×13元/户/月,不足220元按220元发放】 | 029-87210200 |
| 4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三属伤残补贴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30780元/人/年,26440元/人/年,24870元/人/年 | 029 -87247201 |
| 抚恤(优抚) | 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老烈士子女、 | 伤残人员768.30元-12117元/人/月;在乡老复员军人1560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70元/月:两参700元/月;老烈士子女1080元/月 | |||
|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 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 每服役一年68.15元 | |||
| 原国民党生活补贴 | 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 1400元/人/月 | |||
| 5 | 区发改委 | 煤改洁财政补贴资金 | 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进行“煤改洁”改造的莲湖区居民 | 设备购置费补贴为购置设备金额的60%,最高不超过3000元。一次性补贴:运行费补贴为采暖季期间,购置天然气或电费补贴。天然气1元/立方米,电0.25元/度,最高不超过1000元,连续补贴3年。 | 029-87295988 |
| 6 | 区民政局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莲湖区18岁以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1000元/人/月 | 029-87314433 |
| 孤儿生活费(分散供养的孤儿补助) | 莲湖区18岁以下孤儿 | 1000元/人/月 | |||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莲湖区低保对象 | 740元/月 | |||
| 城镇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贴 | 莲湖区特困人员 | 1320元/人/月 |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助) | 困难生活补贴:持有莲湖区户籍的残疾人证,且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低保户家庭,或者等级为一、二、三级的低收入家庭;重度护理补贴:持有莲湖区户籍的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年满18周岁的单独听力、单独言语的除外) | 60元-120元/人/月 | |||
| 7 | 区妇联 | 妇女"两癌”救助金 | 经过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确诊,患有乳腺癌、宫颈癌或其他生殖系统癌变(2021 年要求确诊时间不能超过5年)的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贫困妇女(必须有民政局印发的相关证件),救助遵循一次性原则,以往全国、省级、市级救助过的妇女均不再重复救助 | 5000元/人/年 | 029-87326230 |
| 8 | 区组织部 | 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补助 | 1949年9月30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目前健在的在册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 7420元/年 | 029-87296241 |
| 9 | 区卫健局 |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 凡户籍在莲湖区辖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无业及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 106元/人/月 | 029-87259145 |
| 中心户长补助 | 莲湖区社区中心户长 | 50元/人/月 | |||
| 失独家庭养老补助(失独一次性补助)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时期,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现无存活子女的,领取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 | 30000元/户 | |||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奖励 | 凡户籍在莲湖区辖区,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1933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 49 周岁,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 | 49-59岁550元/人/月;60-69岁1100元/人/月;70岁以上1200元/人/月 | |||
|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 莲湖区7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 | 70-79岁50元/人/月;80-89岁100元/人/月;90-99岁2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360元/人/月 | |||
| 特困失能老人生活护理补贴(养老安置和殡葬救助) | 莲湖区失能和半失能(无年龄限制),年龄在60岁以上的的失独家庭夫妇,且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2016年1月1日后死亡的失独家庭夫妇 | 殡葬3000次/人;居家失能1200元/人/月,半失能1000元/人/月 | |||
| 10 | 区工会 | 工会扶助资金 | 莲湖区辖区内建档困难职工 | 6500元/人/年 | 029-87333264 |
| 金秋助学资金 | 对参加2021年统一高考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的相对(含意外)困难建档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及相对(含意外)困难建档职工(含农民工)家庭中就读于普通高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 4000元/人/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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