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4]457号)文件要求,莲湖区财政局于2024年7月中旬开始分别对西安市莲湖区商务局、西安市莲湖区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莲湖区西关街道办事处3家行政事业单位及1家区属国有企业西安莲湖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开展了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西安市莲湖区商务局、西安市莲湖区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莲湖区西关街道办事处和西安莲湖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能够较好的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规章制度。但从检查中发现,单位在会计质量信息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内控管理方面:存在报销审批流程缺少领导签字环节。
二是财务管理方面:发票与收款方名称不一致问题。
三是会计基础方面: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会计凭证缺少验收 资料及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计提折旧有误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莲湖区财政局已经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查单位,并下达了检查报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区财政局。
特此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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