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监督检查查后公示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监管的通知》(陕财办会〔2021〕36号)文件要求,规范全区代理记账行业执业标准,提高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莲湖区财政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于2023年9月至11月对25户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西安辰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西安金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西安新理势财务管理有限公司、陕西鹿招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益侨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吉凯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佰金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松江智能财税咨询有限公司、西安众鑫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陕西普实财税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鸿胜财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福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企帮邦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中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域宸财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协航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西安晶辰睿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美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艾米拓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陕西解忧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芃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泰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天创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九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陕西金旺财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1、对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未编制工作计划或安排,对承担业务会计人员未进行胜任能力评估。

2、未按照《合同法》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签订《代理记账业务合同》。同时,已签订的合同缺少关键内容。

3、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同时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4、未建立符合机构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未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项目负责人员、质量控制人员、业务负责人等岗位,未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

5、未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但不完善,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的内容不完整,缺少监交人、交接地点、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等信息。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及建议,要求被检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最终,出具会计信息监督检查报告24份,出具整改通知1份,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累计338条。

特此公示。

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