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发〔2020〕11号)精神,我市决定下放36项行政事权。经区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涉及莲湖区承接市级下放的19项行政事权目录予以印发。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事权运行的监督,做好承接和下放行政事权落实、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监管真空,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确保行政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莲湖区承接市级下放行政事权目录(共19项)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莲湖区承接市级下放行政事权目录
(共19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审批部门 | 备注 |
1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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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商业摊点、电话亭、宣传娱乐活动点、非机动车保管站和堆放物料、施工作业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区城管局 | 非机动车保管站设置审核由区审批局负责 |
3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城管局 | 区管道路 |
4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城管局 | 区管道路 |
5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城管局 | 区管道路 |
6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城管局 | 区管道路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审批部门 | 备注 |
7 | 城市道路建设用地移交 | 公共服务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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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行政许可 | 区审批局 |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
9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区审批局 |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
10 | 食品(含保健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区审批局 |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
11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区审批局 |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
12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行政许可 | 区审批局 |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
13 | 广告发布登记 (除部分省市主流重点媒体) | 行政许可 | 区审批局 |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审批部门 | 备注 |
14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其他类行政权力 | 区审批局 |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
15 |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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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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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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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审批管理 | 其他类行政权力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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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人防工程档案备案 | 其他类行政权力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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