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7日
莲湖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西安市接受国家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考核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莲湖辖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工作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1.强化党建引领。各级党组织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方案,加强党(工)委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5月中旬前
2.健全管理体制。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小组成员,加强统筹领导。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3.深化责任人制度。在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立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公示制度。同时,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督导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4.建立社区综合治理机制。
(1)落实街道对辖区社区、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职责,发挥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建立“三无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做到“三无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发挥居民自治组织作用,制定居民守则,引导居民做好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物业办(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5月底前
(2)完善物业服务标准格式合同,提倡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分类运输机具、实行分类投放管理等内容纳入合同文本。
责任单位:区物业办(区住建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5月底前
(3)将垃圾分类纳入2020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测评,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完成时间:全年
(二)加强分类宣传教育。
1.规范标志标识。按照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开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专项整治,规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9月底前
2.加大宣传力度。
(1)丰富宣传载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围墙壁画等传播媒介,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依托生活垃圾分类体验中心、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有害垃圾暂存点举办宣传活动;在大型楼宇、商业综合体、户外广告、大型餐饮企业、车站等投放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和广告。定期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引领绿色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工信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区环卫集团
完成时间:全年
(2)树立先进典型。深化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开展“莲湖垃圾分类优秀集体”评选,表彰垃圾分类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汇编“生活垃圾分类优秀群体与个人材料”读本,发挥示范效应,引领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全年
(3)开展进校园活动。在全区中小学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歌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间:全年
3.加强培训指导。
(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每月召开一次区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业务培训会;加强对街道、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能力。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全年
(2)普及社会公众培训。开设“莲湖区生活垃圾分类学堂”,启动千名引导员轮训计划和百名讲师培训活动。通过公益讲堂、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对市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在区、街道、社区分别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宣讲室、宣传点,定期开展“大课堂、小课堂”宣讲活动,形成覆盖各层级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系,强化干部群众主动分类的理念和意识。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全年
(三)提升分类投放质量。
1.调整规范生活垃圾收集点。按照《生活垃圾分类与收集规范》(DB6101/T3063-2019)相关标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新建商住小区和改造老旧小区时,要同步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点。5月底前,完成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垃圾收集规范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区70%以上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规范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有序推行“定时投放”。6月底前,完成全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的“定时投放”;9月底前,完成全区区级达标小区的“定时投放”;11月底前,完成全区70%以上居民小区的“定时投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3.扎实开展“精准指导”。充分发动机关干部、社区党员、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组建垃圾分类宣传员、引导员、督导员队伍。完成街办宣传员队伍登记备案,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至少配备1名引导员,在定时投放时段对居民投放行为进行引导;组建社区管理人员、城管执法人员为主的督导队伍,对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检查,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及随意倾倒、丢弃生活垃圾等行为进行教育、劝阻、纠正、处罚。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5月底前
4.巩固扩大覆盖范围。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销号清零行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7月底前,各街办至少有1个社区达到市级示范片区创建标准,全区至少有1个5万人口以上的示范片区成功创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片区;12月底前,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达标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达到100%,全区至少创建2个以上省级示范片区。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工信交通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建立分类收运体系。
1.完善分类收运模式。
(1)由生态环境莲湖分局负责指导区环卫集团开展有害垃圾收运和转存工作,推行以定期收集为主(每月11日)、预约收集为辅的有害垃圾收集方式。区城管局等部门负责将有害垃圾从收集点运至暂存点,生态环境莲湖分局组织实施后续有害垃圾运输处理工作并落实对暂存点运行的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区环卫集团 、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5月底前
(2)推行居民大件垃圾有偿收运服务。由区环卫集团负责,采取大件垃圾贴票、定点、预约投放等模式,建立由区环卫集团负责收运管理、各街道、社区负责推广售票的方式,实现规范化、系统化运行。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区环卫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7月底前
(3)按照《西安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导则》,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再生资源“点、站、场”建设,做到“点、站、场”标识、公示规范,收运车辆、计量信息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11月底前
2.强化分类收运监管。
(1)强化对生活垃圾收运主体的监管,严禁混装混运,对未实施分类或分类要求的收运对象,建立“不分类、不收运”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6月底前
(2)建立对不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物业公司的处罚机制。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考评办法,探索建立收运单位考核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区物业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完成时间:6月底前
(五)完善分类处理体系。
1.有效提高回收利用率。建立以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分中心等为依托,可溯源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信息统计体系。重点以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废品回收站点为主,按照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的目标,做好数据统计和资料汇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环卫集团
完成时间:10月底前
2.建设全程管理系统。启动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实现投放源头与收集单位、收集单位与运输单位、运输单位与中转单位互相监督以及各级管理部门管理行为的可追溯、可监督。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
完成时间:9月底前
3.健全园林绿化垃圾处置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方式,完善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间:11月底前
(六)推行源头减量。
1.限制一次性用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宾馆、餐饮等行业不主动向顾客提供一次性用品;提倡财政供养单位和国有企业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办公用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完成时间:9月底前
2.减少过度包装。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整治,重点对农副产品、食品、礼品、外卖等过度包装进行治理;采取限制措施,引导快递行业减少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和废弃物产生。对超市、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开展专项检查,按照“限塑令”要求,限制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提倡减少使用塑料制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理念。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间:9月底前
3.倡导“光盘行动”。加强餐饮行业监督管理,在各类餐饮单位广泛开展“光盘行动”,树立节约意识,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间:11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区级财政按照现行体制,配合市级财政和区级相关部门,统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资金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策划和包装,积极争取中央和我省、我市政策和融资支持。采用市场化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二)严格考核评价。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价。各行业主管部门、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要参照区考核评价模式,组织开展日常检查考评工作。
(三)强化交流学习。定期组织开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例会和现场交流活动,促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等牵头单位互学互比互看。适时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讨会,增进交流,取长补短,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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