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按照《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安排意见》(陕办字〔2017〕94号)要求,为积极争创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顺利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莲湖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和文全 区委书记、区长
副组长:郝生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缪宝辉 区政府副区长
组成人员:区政府办、区编办、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住局、区城管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工信交通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法制办、区审批局、区信访局、区人防办、区金融办、区物价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档案局、区残联、区城(棚)改办、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公安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工商莲湖分局、质监莲湖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国土莲湖分局、环保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党政办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法制办主任王永谋兼任。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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