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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董建国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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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0104013398214U/2017-00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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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04-18 15:51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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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8 15:51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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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8 15:51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区政府决定:
董建国任西安市莲湖区信访局局长。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17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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