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各驻区垂直管理部门:
《莲湖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
莲湖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革命”,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扎扎实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入手,坚持“干部多下去、企业少上门”服务理念,倒逼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时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争取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助推我区“追赶超越”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实现。
二、基本原则
——服务便民利民。聚焦破解“办事难”,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分批制定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发展,提高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信息公开透明。重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办事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推进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监督检查,采取现场巡查和电子监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依法行政,促进政务服务持续优化。
三、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分批向社会公布,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检验和评价改革的成效,到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
四、实施范围
(一)实施单位
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驻区各垂直管理部门;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二)实施事项
各部门、各街道依法承担的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及其他服务事项;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担的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办事类公共服务事项。
五、任务分工
(一)改革协调部门
区编办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各街道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督促各部门、各街道抓好工作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推进清单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区政务中心负责组织各部门、各街道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梳理服务事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再造办事流程,升级改造“莲湖政务服务网”,将事项纳入网上办事平台,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加强“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实现“网上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完善事项办理全程留痕技术,为规范电子监察、强化效能建设提供保障。
区政府办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指导、督促区级各部门、各街道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区法制办负责提出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意见,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效能监察,制定完善《莲湖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电子监察和效能监察办法》,确定专门人员开展电子监察,受理群众对改革实施过程中的投诉举报。
区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对各部门、各街道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进行任务落实情况督办。
(二)各职能部门
各提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区级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方案,梳理提出“最多跑一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按照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全部事项进驻区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集中办理。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物价局、工商莲湖分局、公安莲湖分局和质监莲湖分局等部门,还要依照各自部门职能,做好“最多跑一次”涉及的投资审批改革、收费清理改革、职业资格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公民证照办理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等工作。
(三)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要立足辖区实际,制定本街道、本辖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方案,以便民利民为原则,梳理提出本单位“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纳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网集中办理。
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综合办负责牵头推进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根据本方案和管委会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月底至3月10日,安排部署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部门对已经做到和马上能够做到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列入第一批事项清单,于3月10日前由区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加快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网络集群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启动事项梳理工作。
第二阶段。3月10日至4月15日,各部门、各街道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并根据难易程度,对目前尚未实现“最多跑一次”要求的事项,采取精简环节、减少前置、再造流程和纳入网上办理等优化措施,明确公布批次,形成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于4月15日前由区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三阶段。4月15日至6月30日,各部门、各街道要总结工作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条件、深入挖潜,实现本单位70%以上的事项达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形成第三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于6月30日前由区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
对于其余未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要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加强协调,到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同时,开展全区行政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评估评议工作,巩固提升改革成效。
七、工作措施
(一)以坚强的组织领导引领“最多跑一次”。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协调小组,协调指导改革整体工作开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成员单位为:区编办、区政务中心、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法制办、区物价局、工商莲湖分局、公安莲湖分局、质监莲湖分局。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编办,具体工作由区编办、区政务中心牵头负责。各部门、各街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以健全的“三级政务服务网络”支撑“最多跑一次”。提升“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建设水平,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进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建设窗口审批服务铁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最多跑一次”事项,优化办事窗口设置,梳理再造办事流程。探索推进“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改革,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健全政务服务监督制度,探索建立回访机制,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继续完善硬件配置,扩展服务事项,精简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依托街道便民服务网络集群,全面推行全程代办制,为辖区群众提供高效便民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开展服务网络集群建设试点,进一步加强网点建设,不断健全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功能,切实满足社区群众对便民服务的实际需求。
(三)以莲湖政务服务网保障“最多跑一次”。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升级改造区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整合优势服务资源,搭建统一标准平台,拓宽网上政务覆盖面。对“莲湖政务服务网”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扩充完善服务功能。打破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区“一厅三中心”等政务资源之间的信息壁垒,有机对接各类网上办事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一体化运行,打造形成全新的“莲湖政务服务网”,使之成为全区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的统一网络平台。加快推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网络集群建设,将“莲湖政务服务网”延伸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为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奠定基础,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扩展政务(便民)服务“实体端”、“PC端”、“移动端”和“自助端”设施,完善政务“四端”服务功能,切实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和申报。
(四)以统一的标准规范“最多跑一次”。区政务中心牵头,全面落实国家《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年版)》,明确行政审批服务要素标准、流程标准、裁量准则标准和服务方式标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健全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服务指南”,列明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依据、办理窗口和承诺时限等相关内容。通过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做到咨询一次写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区级各部门、各街道要简化审批手续、优化服务流程,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办事对象少跑腿,分批梳理提出“最多跑一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各单位梳理的事项由区政务中心审核,区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协调小组汇总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各街道对暂未纳入“最多跑一次”清单的事项,要减少办理环节,规范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五)以健全的政务服务机制加快“最多跑一次”。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对具备基本审批条件、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但辅助材料欠缺的办件,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先期予以受理和办理,同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所缺材料,避免群众和企业因材料准备不足而多跑路。区政务中心健全审批代办帮办机制,组建专兼职结合的代办员队伍,扩大政务服务代办范围,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完善部门联办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领办、帮办、代办服务。开通快递送达服务,推行快递免费送达和免费发放数字证书,方便办事对象取件。实行事项办理“星级”管理,提高四星级(网上申办、取件核验)和五星级(网上申办、快递送达)事项比例,实现群众和企业少跑路。
(六)以配套措施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推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应用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投资项目类等复杂审批事项,应用“一站式”联办审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等工作机制,提供批前指导、联合踏勘、联审联批、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让政府多跑腿、办事对象少跑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企业登记制度,推进工商登记全过程电子化,推行证照联办。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建立职业资格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进一步深化收费清理改革,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七)以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助推“最多跑一次”。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整合投诉举报、政务咨询平台功能,完善信息交办和及时反馈运行机制。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
(八)以有力的督查考核强化“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次”改革列入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监察督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消极应付、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和单位,由督查部门进行通报督办、监察部门启动追责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完善内部考核督办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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