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2016年,我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授予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宫园壹号社区两家单位“区级绿色文明示范工程”称号。
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活动是环保宣教工作开展落实的具体体现,也是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市民环境素养,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的有力举措。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驻区单位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莲湖区第七批绿色文明示范工程示范单位名单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4日
附件
莲湖区第七批绿色文明示范工程示范单位名单
1.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
2.宫园壹号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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