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现将《莲湖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2日


莲湖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32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5〕3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决策部署和“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从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之日起予以取消,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部门要主动做好对接落实工作。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专项督查和跟踪审计,巩固简政放权改革成果,防止变相恢复、弄虚作假。做好省市再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版)》(莲政发〔2015〕21号)的规定,组织开展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对暂时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除确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的事项外,其他一律取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全面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2016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审批行为。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贯彻执行省、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积极承接落实上级下放的投资审批事权,并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报建流程,公开审批权限。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办理及并联审批,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区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打破信息孤岛,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有关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与市级部门间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新设职业资格的管理,按照市级要求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按照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根据国家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向行业协会等组织转移。

  (四)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编制并公布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财政、价格、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收费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依托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年检改年报等各项改革措施,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继续推行“先照后证”,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前置改为后置审批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严格落实《陕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市工商局安排部署,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

  (六)积极推进教科文卫体改革。

  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清障搭台。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中职教育与科技、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向实践的创业人才队伍。深入推进科技领域体制改革。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改革,研究提出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证照发放环节,切实增强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便人民群众办事。研究推进卫生计生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建立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健康权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

  (七)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1.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研究制订“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举措,开展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积极配合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快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研究制订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企业信息互联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学习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

  2.着力优化政府服务。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高校毕业生群体,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履行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3.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

  4.优化调整精简机构编制。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结合简政放权工作实际,重新梳理部门职能,优化调整并精简机构编制,严控领导职数。按照市级安排,探索推进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5.清理区级规范性文件。根据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要求,对区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时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决防止出台与法律法规不符、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方面要求不符的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要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要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改革。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区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决策、议事协调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改革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强力推进改革。要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并与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估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附件:莲湖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重点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进度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

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

区编办

区级有关部门

全年工作

2

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专项督查和跟踪审计,巩固简政放权改革成果,防止变相恢复、弄虚作假。

区编办 区审计局

区级有关部门

全年工作

3

做好省市再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

区编办

区法制办            区级有关部门

全年工作

4

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区编办 区法制办

区级有关部门

20166月底前完成

5

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审批行为。

区编办 区法制办

区级有关部门

20166月底前完成

6

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

区编办 

区法制办 

 区政务中心

区级有关部门

全年工作

7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区编办

区发改委、区物价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法制办

20166月底前完成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8

贯彻执行省、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积极承接落实上级下放的投资审批事权,并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报建流程,公开审批权限。

区发改委  大兴新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9

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办理及并联审批,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区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区发改委  大兴新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10

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

区发改委  大兴新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11

打破信息孤岛,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有关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与市级部门间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区发改委  大兴新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12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任务。

区人社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13

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区人社局

区级有关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后2个月内完成

14

根据国家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向行业协会等组织转移。

区人社局

区级有关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后3个月内完成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15

全面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

区财政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16

编制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区财政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17

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区财政局   区民政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18

开展收费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行为。

区财政局

区物价局

全年工作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9

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

工商莲湖分局

区法制办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20

继续推行“先照后证”,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前置改为后置审批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工商莲湖分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21

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

工商莲湖分局

质监莲湖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22

严格落实《陕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工商莲湖分局

 

20163月底前完成

23

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

工商莲湖分局

 

20165月底前完成

24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市工商局安排部署,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

工商莲湖分局

 

省、市工商局安排部署后3个月内完成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25

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清障搭台。

区教育局  区科技局   区文体局  区卫生和计生局分别负责

 

按照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的计划和要求完成。

26

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中职教育与科技、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向实践的创业人才队伍。

区教育局

 

全年工作

27

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区科技局

 

全年工作

28

研究推进卫生计生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建立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健康权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

区卫生和计生局

 

全年工作

29

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改革,研究提出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证照发放环节,切实增强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区文体局

 

全年工作

七、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31

研究制订“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举措,开展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

工商莲湖分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32

积极配合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快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工商莲湖分局

区级有关部门

全年工作

33

组织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研究制订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企业信息互联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工商莲湖分局

区级有关部门

待省市工商局安排部署后,落实有关政策

34

学习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工商莲湖分局

区商务局

全年工作

35

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

工商莲湖分局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36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高校毕业生群体,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区人社局

区级有关部门

全年工作

37

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区人社局

区级有关部门

全年工作

38

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结合简政放权工作实际,重新梳理部门职能,优化调整并精简机构编制,严控领导职数。

区编办

区级有关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39

对各部门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

区法制办

区级有关部门

全年工作

40

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时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决防止出台与法律法规不符、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方面要求不符的文件。

区法制办

区级有关部门

全年工作

八、加强组织领导

41

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要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区协调小组

综合组

区级各部门

全年工作

42

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责任到人。

区级各部门

 

20163月底前完成

九、狠抓工作落实

43

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改革。

区协调小组

综合组

区级各部门

全年工作

44

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区协调小组

综合组

区协调小组各专题组

全年工作

十、加强督导检查

45

建立健全决策、议事协调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改革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强力推进改革。

区协调小组

综合组

区协调小组各专题组

全年工作

46

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区协调小组督查组

区协调小组各专题组

全年工作

47

不断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并与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估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区协调小组

综合组

区协调小组各专题组

全年工作

48

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区协调小组

综合组 区监察局

区协调小组各专题组

全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