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我市《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年版)》,我区制定了《区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汇总目录》)。《汇总目录》已经第7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30天公示。现将《汇总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印发1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并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部门只能对《汇总目录》所列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审批,不得自行设立、增加或者变相增加行政许可项目。
三、区编办要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建立区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汇总目录》,经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区监察局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审批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违反有关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由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参加,加快制定区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并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做好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的落实和进驻工作。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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