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治污降霾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要把治污减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把治污减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宗旨,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将治污减霾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全区群众的“健康工程”和“生命工程”,实抓勤问,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标准治理大气污染,确保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实现区政府确定的既定考核目标。
二、从严管理,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一)涉土工地管理。今年12月到明年2月底,除抢修抢险、地铁施工外,原则上停止新项目开工,在建工地停止开挖、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建设部门不再新发施工许可证,市容园林部门暂停渣土清运审批。(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局、区城管执法局、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
(二)建设工地管理。严格实行扬尘管控,加大施工工地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凡是未达到防尘、抑尘、降尘要求的建设工地,实施“一票停工制”,一律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至2015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区建住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环保莲湖分局、区城(棚)改办)
(三)渣土清运车辆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从严查处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道路遗撒和恶意倾倒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交警莲湖大队)
(四)道路保洁管理。强化道路抑尘保洁措施,加大道理冲洗、洒水、清扫频次,除雨、雪天或低温天气(零度以下)外,城市道路每日吸扫、冲洗2次以上,切实较少道路扬尘。(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局、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严格管控,全面加强燃煤污染管理
(五)煤炭消耗削减。配合市发改委加快落实各项削减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我区煤炭削减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六)供热企业监管。对西安西联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实施24小时驻厂监管,确保使用低硫分、低灰分的优质煤,保证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污染治理设施擅自停运、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煤质不符合标准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责任单位:环保莲湖分局)
(七)燃煤散烧监管。对辖区内的小锅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无合法审批手续、无污染处理设施的窑炉、小锅炉等燃煤设施,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取缔。(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八)餐饮用煤监管。加强对餐饮单位、夜市、经营摊点等散烧用户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九)煤炭市场监管。全面取缔蜂窝煤生产、销售点,进一步加强居民蜂窝煤改清洁能源,加大对已完成蜂窝煤改清洁能源区域流通环节的巡查监管。(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环保莲湖分局)
四、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十)加强黄标车、无标车、冒黑烟车及高排放车辆管控。严厉查处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和未检车辆,加强城区内拉运泔水、砂石、装修建筑垃圾等物品的低速载货车辆监管,禁止运营黄标车进入客运站营运。(责任单位:交警莲湖大队)
(十一)执行限行措施。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按照应急响应预案要求,落实机动车限行措施。(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五、严密巡查,严格禁止生物质焚烧
(十二)严厉查处焚烧行为。按照“行业牵头,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人员和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对焚烧落叶、垃圾、木材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三)加大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查处力度。对油烟净化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餐饮单位,责令停业整改;对不规范的露天烧烤摊点,一律予以强制取缔或疏导至规范集中场所经营,大力推行清洁能源使用。(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六、大力实施增绿工程
(十四)持续增加环境容量。进一步优化公园、绿地、湿地建设和布局,扩大城市绿地、湿地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局、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七、提前预警,加强空气质量联防联控
(十五)加强对雾霾天气的超前预测研判。实行周会商制度,每周对未来一周环境空气质量形势进行会商分析。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会商1—2次,根据会商情况,提前做好预防预警工作。(责任单位:环保莲湖分局)
(十六)严格落实重污染日应急措施。与重点排污单位和建筑工地签订“冬防承诺书”,督促各重点企业就冬防期间应急响应的限产限排措施进行公开承诺。应急响应启动后,按照应急级别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源限产限排名单。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责任单位:环保莲湖分局)
八、强化措施,坚决打赢今冬治污减霾攻坚战
(十七)推行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严格按照《莲湖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要求,深化和完善分级负责的治污减霾工作体制,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
(十八)完善治污减霾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联动治霾的责任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全面加强对治污减霾工作的统一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共同打好治污减霾攻坚战。
(十九)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区监察局、区治污减霾办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区监察局根据督查结果和相关规定,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动员社区和驻地单位,通过广播、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LED电子显示屏、印发环保宣传册等方式,开展治污减霾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环保工作的良好局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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