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加强对我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细则》相关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莲湖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和文全 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王 岩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秦长绪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曹中胜 质监莲湖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考核办、区发改委、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住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局、区文体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中小企业局、区食品药监局、区(城)棚改办、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区工交总公司、区商业总公司、公安莲湖分局、工商莲湖分局、质监莲湖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环保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城市管理局,西安土门地区管委会综合办,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莲湖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曹中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质监莲湖分局副局长张鹏谋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分别由区发改委、质监莲湖分局、区建住局、区经贸局和环保莲湖分局任组长单位,负责经济运行、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教育、总结考核。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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